寶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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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須知
各位股東、股東代表:
為確保公司股東在本公司201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期間依法行使權利,保證股東大會的會議秩序和議事效率,本公司特將股東大會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認真做好召開股東大會的各項工作。
二、董事會在股東大會的召開過程中,承諾認真履行法定職責,維護股東合法權益。
三、凡參加大會的股東請按規定出示股東賬戶卡、身份證或法人代表證明書以及授權委托書等證件,經驗證后領取會議資料,方可出席會議。
四、大會正式開始后,遲到股東人數、股權額不計入表決數,特殊情況,須經董事長同意并向董事會秘書申報。
五、股東參加股東大會,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各項權利,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不得侵犯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得擾亂大會的正常秩序。
六、每位股東每次發言請勿超過三分鐘,以使其股東有發言機會;發言主題應與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相關。
七、本次股東大會議案的表決以現場投票表決方式進行。
八、本次股東大會審議大會議案后,各位股東應對議案作出決議。
九、表決投票統計工作由兩名監事和兩名股東代表擔任,律師見證,表決結果由監事會主席宣布,當場宣讀會議決議。
十、本公司董事會聘請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十一、股東大會結束后,股東如有任何問題或建議,請與本公司董事會秘書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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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議程
會議時間:2011年11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
會議地點: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塘棲鎮寶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四樓會議室
主持人: 董事長朱寶松先生
議程及安排:
第一項:會議主持人朱寶松先生介紹會議基本情況
1、股東/委托代理人等參會人員簽到;
2、會議主持人介紹出席會議的股東情況及代表股份;
3、介紹會議列席人員,監票及計票人員;
4、宣布本次大會會議記錄人員及投票表決方式
第二項:與會股東及代表聽取相關議案內容
1、關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第三項、股東及股東代表審議、發言,公司相關人員回答股東的問題。
第四項:與會股東及代表表決、宣讀表決結果
1、與會股東投票表決,監票、計票人員進行表決統計。
2、監票會主席宣布投票表決結果,由主持人朱寶松先生向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詢問是否對表決結果和計票結果持有異議;
3、律師現場見證,宣讀法律意見書;
4、董事會秘書吳建海先生宣讀201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司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會議主持人在會議記錄上簽字,出席會議的公司董事在會議決議上簽字。
第五項:董事長致詞、會議主持人朱寶松先生宣布201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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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議案
關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各位股東:
根據公司未來發展規劃,依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規定,擬對《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條進行如下修訂:
條款 | 原章程中的內容 | 修訂后的章程內容 |
第十三條 | 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 鑄鋼件,鑄鐵件,鍛造,金屬加工;服裝、手套、模具生產(污染物排放許可證有效期至2012年2月4日);含下屬分公司經營范圍 | 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 鑄鋼件,鑄鐵件,鍛造,金屬加工;起重設備、通用機械的設計、制造和銷售;新材料、新工藝的研發;服裝、手套、模具生產(污染物排放許可證有效期至2012年2月4日);含下屬分公司經營范圍。(以工商核準經營范圍為準。) |
本議案業經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現提請公司201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請各位股東審議。
寶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