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選舉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
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監事會進行換屆選舉。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設監事 3名,其中股東代表監事 2名,職工代表監事 1名。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開六屆三次職工代表大會。經全體與會職工代表認真討論,會議選舉張琪先生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簡歷詳見附件)。
張琪先生將與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兩名股東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與股東代表監事的任期保持一致。
上述職工代表監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監事任職的資格和條件。公司最近二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不低于監事總數的三分之一。
為確保公司監事會的正常運作,在新一屆監事會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認真履行監事職責。
公司對第三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任職期間的勤勉盡責以及為公司發展所做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職工代表監事簡歷
張琪,男,1972年生,浙江余杭人,中共黨員,大專學歷,助理工程師,中國國籍。曾任杭州萬勝鋼纜集團公司設備技術員,杭州萬勝液化氣有限公司站長、經理,杭州寶鼎鑄鍛有限公司總經辦主任?,F任公司總經辦主任,職工代表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張琪先生通過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持有公司0.0282%股份,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立案調查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通報批評;未被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進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